关于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备采购(NNPZ2016-ZC202)
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6年10月20日就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备采购(NNPZ2016-ZC202)项目组织复议,现就本次复议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备采购(NNPZ2016-ZC202)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PS-1阳极极化仪(恒电流恒电位仪)1台;安全阀2个;饱和甘汞电极4支;饱和蒸汽压测量装置3套;冰箱10台;玻璃恒温水槽4台;叉型电导池10个;超级恒温水浴3台,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三、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
四、复评原因: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期间,我公司收到竞标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根据招投标法相关规定及采购质疑和投诉程序组织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竞标文件进行复议。
五、复议时间:2016年10月20日
六、复议地点: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崇左分部开标厅(崇左市新区花山路万隆商务领寓1栋316(国税小区旁))。
七、复议人员:蒋洪涛、许成高、陆长江
八、复议结论: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流标。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地 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佛子路36号
联 系 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771-7870541
代理机构: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25号B座14楼
联 系 人:杨燕芬
联系电话:0771-5590522
十、各有关当事人对复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发布复议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