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西警察学院仙葫校区临时教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ZC2016-G2-3120-NNPZ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警察学院仙葫校区临时教室工程,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警察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广西警察学院仙葫校区内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434.54平方米(其中1#教学楼1949.92平方米,2#教学楼1456.56平方米,3#教学楼1571.50平方米,4#教学楼1456.56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约1400万元
要求工期: 90日历天
招标范围:钢结构工程等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的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实行无记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发售。
4.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1月2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联系人:黄炎、彭博、胡格川,联系电话:0771-5539841、5501607、5678542。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6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2016年11月18日10 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公开开标。
6、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xzbtb.cn上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工、王工
联系电话:0771-5678542、5539841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544
10.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警察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长湖路6号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25号展厦景湾B座14层
邮 编:530022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方老师 联 系 人:杨锦、杨燕芬
电 话:13377118228 电 话:0771-5590522
传 真: 传 真:0771-551777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nnpzzbzx@163.com
网 址: 网 址:http://www.nnjl.com/
招 标 人:广西警察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10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