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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县修仁镇建陵村、大榕村、横水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南宁品正 编辑:南宁品正 发布时间:2011-03-18 浏览次数:164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荔浦县修仁镇建陵村、大榕村、横水村土地整治项目已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文件——桂国土资办 [2010]181号《关于2009年度广西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招标人为荔浦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为自治区专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荔浦县修仁镇建陵村、大榕村、横水村土地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荔浦县修仁镇建陵村、大榕村、横水村 

建设规模:604.97公顷 计划工期:12个月(365天)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地平整、水利、田间道路等工程 

质量等级:合 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参加投标单位需在自治区国土厅公布的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推荐名单范围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相关专业贰级建造师以上(含贰级),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担任过二年以上项目经理,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年检合格并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3、具有较好土地整理项目施工工作业绩。 

3.2 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亲自到场并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负责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负责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负责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2010年度的养老保险交纳凭证、企业近3年来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桂林市施工企业在荔浦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站进行资质登记备案后可直接报名,广西其他地市及区外施工企业除须在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年度登记备案外还须在荔浦县建设局进行本工程单项登记备案后方能报名。广西区外来企业还须持有广西建设厅备案登记手续。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可在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站http://www.gljyzx.com/index.asp下载,广西区外来桂企业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持有广西建设厅备案登记手续。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21日至2011年3月25日,每日9: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荔浦县公平建筑市场交易中心(荔浦县荔松路159号建设局四楼)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257711028 0771-5590522 

4.2凡报名合格者,购买文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西招投标网(ztb.gxi.gov.cn)、广西政府采购信息网(www.gxcz.gov.cn) 、桂林市政府采购信息网(zfcg.guilin.gov.cn)、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nnjl.com)。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3月18日

联系电话:0771-4806200
电子邮箱:nnpz@163.com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绿港国际中心B4栋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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