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合浦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委托,拟对合浦县石湾镇新安、七里等村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合浦县石湾镇新安、七里等村土地整治项目
二、项目编号:NNPZ2011zc043
三、项目规模: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总建设规模为556.03公顷,其中Ⅰ标段建设规模为329.10公顷,Ⅱ标段建设规模为226.93公顷。
四、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及道路工程等。
五、工期要求: 720 天(日历天)。
六、投标人资格及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自治区国土厅公布的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推荐名单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要求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且注册建造师证必须年检合格并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11月4日上午9时30分。
九、投标截止地点和开标地点: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民族大道125号展厦景湾B1402、1405室)。
十、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8日至2011年10月24日(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25号展厦景湾B1402、1405室)。
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由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银行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本工程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岗位证书、五大员和项目经理在本单位已经缴纳2010年1-3月份养老保险的证明,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上述证件复印件均须盖法人公章、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提供原件现场核查)。且广西区外企业还须提供《区外来桂企业备案登记证》(广西区外投标企业适用,建造师应与其来桂备案配置人员一致)。介绍信的工程项目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介绍信的日期必须为招标公告报名时间的日期内。(上述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投标单位可同时投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每本售价人民币250元(不含图纸费),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张秋媛 联系电话:0771-5590522 传真:0771-5517772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25号展厦景湾B1402、1405室
邮编:530000 联系电话:0771-5590522、5517772 (Fax); 联系人:张秋媛
十二、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广西招投标网、广西国土资源网、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
合浦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