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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
一、对以下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 页码  | 位置  | 原文内容  | 现更改为  | 
1  | P11  | 3.商务分(1) 3)  | 3)2010年至今独立完成单个合同金额200万以上相关类似的检测项目(需提交证明材料),每项得1分,满分5分。 
  | 3)2010年至今独立完成单个合同金额200万以上相关类似的检测项目(需提交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证明材料),每项得1分,满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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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11  | 3.商务分 (3) 1) 
  | 1)投标人综合实力强,质量体系完善,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者(CNAS),得2分,满分2分。 
  | 1)投标人综合实力强,质量体系完善,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者(CNAS),得2分; 2)2010年以来未被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每年度得1分,满分2分。 此项满分2分。 
  | 
 3 
  | P11  | 3.商务分 (3) 3)  | 3)2010年以来荣获国家级AAA信用等级检测机构,每年得2分,满分2分。  | 2010年以来荣获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与检测分会颁发的国家级AAA信用等级检测机构,每年得2分,满分2分。  | 
 4 
 
  | P11  | 3.商务分 (3) 4)  | 4)2010年以来荣获国家级先进集体的,每年得3分,满分3分。  | 2010年以来荣获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与检测分会颁发的国家级先进集体的或先进个人,每年得3分,满分3分。  | 
二、现本工程开标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更改为2016年4月18日上午9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南宁市平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16年4月1日
			
		
联系电话:0771-4806200
电子邮箱:nnpz@163.com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绿港国际中心B4栋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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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公网安备 450105020000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