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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宁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应急抢险服务Ⅰ、Ⅱ标段招标文件及开标时间更改通知一

来源:南宁品正 编辑:南宁品正 发布时间:2016-04-27 浏览次数:3328

关于南宁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应急抢险服务Ⅰ、Ⅱ标段招标文件及开标时间更改通知一


各投标单位:

一、现对以下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页码

位置

原文内容

现更改为

1

P9

17项

递交方式: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转账单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账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南湖支行

银行账号:8000947765666614564

递交方式: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转账单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I标段转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南湖支行

银行账号:8000947765666614564

Ⅱ标段转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南湖支行

银行账号:8000947765666614845

2

P17

4.1.1

4.1.1投标人应将技术标包封中,商务标书面文件及其电子文件密封在商务标包封中,且正确标明“技术标”或“商务标”,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存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1投标人应将资格审查包封中,技术标包封中,商务标书面文件及其电子文件密封在商务标包封中,且正确标明“资格审查”或“技术标”或“商务标”,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存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

P33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和代理人(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和投标人为该专职投标员依法缴纳2016年1月-3月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和代理人(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和投标人为该专职投标员依法缴纳2016年1月-3月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4

P41

注:本表后应附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如有)等的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个人员填写一张。

注:本表后应附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如有)等的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各主要人员依法缴纳2016年1月-3月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复印件,每个人员填写一张。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为“2016年5月10日10时00分” ,现更改为“2016年5月13日10时00分”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25日


联系电话:0771-4806200
电子邮箱:nnpz@163.com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绿港国际中心B4栋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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