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新图书馆办公设备
招标文件质疑回复函及补充通知(一)
各相关单位:
一、针对广西艺术学院新图书馆办公设备(项目编号:GXZC2016-G1-0317-NNPZ)投标质疑事项现回复如下:
(一)招标文件A分标:
1、问:货物需求一览表①书架规格550*850*2380(mm)、②书架规格550*850*2250(mm),这两种规格的数量,单位是一组还是一列?如果是组,多少组为一列?如果是列①②项规格就是一个整体,不可连接组装。因为这关系到整个投标公司的报价问题,所以公司对这点非常重视。③层板单位是块还是层?
答复:书架单位:个;层板单位:对。
2、问: “层板喷皱纹漆”用什么颜色的皱纹漆?请贵公司出示书面说明。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3、问:样品递交要求“4.样品递交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此分标要求提供实物样品,考虑样品需要在现场组装,请贵公司明确接收样品时间,给投标公司有合理的现场组装时间。
答复:样品递交时间:2016年6月1日上午9:00至11:30分,下午15:30至18:00分。样品递交地点: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25号展厦景湾B座14层)。
4、问:其他要求“▲5:投标人必须对此项目作出承诺;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中标的样品,对比参数,功能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的内容”。
我公司认为此条款是给采购人的变相特权,因为中标公司是经过专家评委们,对此项目的参数,功能,价格等综合结果,投标承诺内容也已经在招标文件上承诺过,假如再被采购人否定,是不是可以认为,采购人实际上对此项目的采购有操控行为。如果这样此次招标毫无意义。
答复:删除其它要求中“▲5、投标人必须对此作出承诺: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中标的样品,对比参数、功能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的内容,如果不满足,中标人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上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将负责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内容。
5、问:评分办法“信誉业绩分,(2)投标人提供自2015年以来同类产品(医用模型)业绩。成交金额在400万以上的”此分标是139.7万,要求提供400的合同,是否合理?“医用模型”又是什么意思?
答复:原招标文件P28页信誉业绩分“(2)投标人提供自2015年以来同类产品(医用模型)业绩,成交金额在400万以上的,每有一份得2分,满分6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并提供原件备查)。”现更改为:“(2)投标人提供自2015年以来同类产品的政府采购业绩,每有一份得2分,满分6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并提供原件备查)”。
(二)招标文件B分标:
(1)第1项EM+RFID复合标签:
1、问:▲1.EM部分材料为钴基非晶,可充消磁,有SGS或ROSH的环保认证。
这项对标签的功能没有任何影响,其次行业里有环保认证的只有一家,此项有明显的倾向性。
答复:去掉此项的 “▲”符号。
2、问:▲6.135mm≤芯片长度≤165mm,标签总长不少于350mm,宽度≤6mm,厚度≤0.38mm;
根据标签性能和图书馆使用情况,标签工艺越小,隐蔽性更好,更利于图书馆应用。现在标签的生产工艺更加先进,可以做到更小更精致,此项规定的尺寸范围有明显的排他性。
答复:去掉此项的 “▲”符号。
3、问:▲16.如产品是发明专利产品,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或提供专利权人许可的生产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产品发明专利是唯一性的,一个产品只能有一家公司有专利,此项有明显的倾向性,故意屏蔽其他厂家。
答复:此项无排他性问题。
(2)第2项RFID安全标签:
1、问:▲6.135mm≤芯片长度≤165mm,标签总长不少于350mm,宽度≤6mm,厚度≤0.38mm,使其能贴到书脊的最里侧,增强标签的隐蔽性;
同上此项有明显的排他性。
答复:去掉此项的 “▲”符号。
2、问:▲16.如产品是发明专利产品,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或提供专利权人许可的生产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同上有明显的倾向性。
答复: 此项无排他性问题。
(3)第四项馆员工作站
1、问:29.通过欧盟CE认证。
在行业里具备此项认证的厂家只有一家,有明显的倾向性,根据产品功能和市场情况,建议改为产品通过3C强制认证。
答复:此项不为强制性条款,无排他性。
二、另外对本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1条款“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5月24日9 时30分”现更改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6月2日9 时30分”。
2、原招标文件P28页信誉业绩分“(2)投标人提供自2015年以来同类产品(医用模型)业绩,成交金额在400万以上的,每有一份得2分,满分6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并提供原件备查)。”现更改为:“(2)投标人提供自2015年以来同类产品的政府采购业绩,每有一份得2分,满分6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并提供原件备查)。
3、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增加“格式8”内容:
格式8 : 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公司在本次投标/竞标中或者工程项目中提供的下述产品为广西工业产品,详情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制造厂商及原产地 | 投标价 | 备注 |
1 | ||||||
2 | ||||||
…… | ||||||
广西工业产品 合计价格: | 占投标总价比例: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