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NNPZ2016-ZC234)更正通知(一)
各投标人:
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设备采购项目(NNPZ2016-ZC234)项目作如下更正:
1、A分标:“高档呼吸机1台”更正为:A分标:“高档呼吸机4台”。
2、采购文件第6页二、商务要求中“★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年,质保期内全免费上门维修、免费更换零部件。”更正为:“★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质保期内全免费上门维修、免费更换零部件。”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