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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南宁品正 编辑:南宁品正 发布时间:2011-05-21 浏览次数:27391

 

委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委机关各在职党支部:

现将《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本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
                                                     2010 年5月19日

  

主题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实施办法 通知               

抄报:市直机关工委  

抄送:委领导、委机关各科室、机关党委、办存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10年5月19日印发     

                                          (共印50份)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
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以及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我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按照《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10〕66号)精神,结合我委实际,制订如下实施办法。
一、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一)重要意义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是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增强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紧迫任务,是促进我市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并在全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现代科学技术进步日新月异,知识创造、知识更新速度大大加快,创新能力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因素,只有重视学习、善于学习,不断掌握新知识、吸收新思想、增长新本领,才能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牢牢掌握主动权。当前,我委城建事业改革发展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党员干部不熟悉、不了解、不懂得的知识还很多,思想理论素养同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只有重视学习,加强学习,才能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委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加快把南宁市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在全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务求实效。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围绕把南宁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 在全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以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为基本目标,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不断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以提高知识素养,增强工作创新能力为基本要求,健全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法,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实效,大力营造和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牢固树立党组织全员学习、党员终身学习的理念;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努力方向,把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成学习型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推动我市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智力支持和创新动力。
(三)主要原则
1、坚持科学理论指导,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倶进,深入学习研究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准确把握我委城建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深入研究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南宁建筑业的生动实践,着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我市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保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尊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单位拓展学习的内容、途径、渠道,创新组织学习的思路、办法和机制,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和载体,提高学习效果。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把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单位本科室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运用科学理论、科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谋划发展、统筹发展、优化发展、推动发展的本领,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3、坚持领导示范带头,党员干部自觉参与。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切实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增长工作本领的重要前提,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追求,自觉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面系统、完整准确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意义、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和历史地位,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同研读马列著作、毛泽东著作结合起来,同学习中央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认真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结合起来,同我委改革开放和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研究和宣传普及,切实运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机关、进科室、进单位、进企业、进工地,促进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入脑入心。
(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准确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学习掌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知识、学习掌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快广西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增强机遇意识、竞争意识、发展意识、危机意识,理清我委发展新思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委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要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委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策导向、舆论导向、用人导向和工作机制,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把委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
(三)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活动,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全过程,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党员干部的精神信仰和基本价值取向。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划清“四个重大界限”,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影响,始终保持立场坚定、头脑清醒。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党的优良传统、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能帮就帮”的南宁精神,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委系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巩固委系统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四)学习运用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紧密联系本单位本行业实际,着眼于推动事业发展,认真学习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历史、科技、社会等各方面知识,学习反映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现代市场经济、现代国际关系、现代社会管理、现代行业发展动态和现代信息技术等方面知识,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立足工作岗位,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努力学习掌握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各种知识和技能。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开阔工作思路、把握发展规律,切实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党纪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为民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五)学习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要勤于读书,不断从书本中学习掌握有关知识;要勤于实践,结合学习掌握世情、国情、党情和我市市情的新形势新机遇新变化,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实践中创造出的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城乡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准确把握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的新要求。要多下基层,深入工地,虚心向群众请教,凝聚群众智慧,不断总结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出的好做法好经验。要拓宽眼界,大胆借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丰富和拓展本单位本行业改革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办法。要善于在实践中创新,紧紧围绕解决本单位本行业突出矛盾、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工作水平,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中深化规律性认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积极探索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方法和途径
(一)创新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方法
1.加强和改进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要切实把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作为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根本目的,自觉贯彻落实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精心组织集中学习活动,聆听专家辅导,认真研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著作,自觉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习各种新知识结合起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做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表率。积极发挥委党组中心组的表率作用,以学习的明显成效,激发委系统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2.加强和改进委系统基层党组织学习。委系统各单位党组织要注重团队学习,通过举办支委会、支部会、小组会、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形式加强学习,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和先进的科学技术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善于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加强学习,转变思想观念,创新思维方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开创基层工作新局面。要坚持实践标准和群众满意标准,不断总结推广广大群众在实践中创造出的好做法好经验,真正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
3.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的日常学习。广大党员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科学选择学习内容,突出对党的基本理论、业务知识、实用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学习效果。委系统广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开展个人自学,学多一些、学深一点,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群众的学习,在委系统营造热爱学习、崇尚知识的良好风尚。
4.加强和改进大规模培训干部。按照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紧密联系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党员干部的特点,科学安排和参加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晋职培训、理论培训。拓宽培训渠道,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载体,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加强和改进主题宣讲、形势政策教育等学习教育方式。创新基层宣讲方式,完善各项宣讲措施,大力推进基层理论宣讲活动,面对面解答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上的困惑。积极参加 “时代前沿知识讲座”,充分利用形势报告会、专题电视片、主题教育等形式,邀请有关专家、领导作专题学习辅导,深入解读国家发展形势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使学习成为交流思想的课堂、研究问题的平台、创新思路的阵地。
(二)完善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途径
1、构建学习阵地和平台。充分发挥各单位培训基地在培养专业技术技能中的作用,努力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充分运用好板报、宣传栏以及局域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引导其发挥自身优势,为党员干部学习创造有利条件。积极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加强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学习教育网络建设,加强本单位阅览室和局域网学习教育平台建设,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信息化水平。
2.创新学习载体和形式。以全国党代会、中央全会、自治区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全会和市党代会、市委全会等重大会议的召开为契机,组织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把党员干部思想及时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五一”、“五四”、“七一”、“八一”、“十一”等重大节庆,“两会一节”等重大活动,以及我国、我区、我市传统节日等为载体,组织开展党的历史、新中国历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等方面的专题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对党和祖国的热爱及民族的认同感。
3.深入开展调研学习活动。广大党员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工地、深入群众,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制约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活动,把学习由室内延伸到室外,把研讨由课堂延伸到现场,把基层作为最好的课堂,把群众作为最好的老师,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在生产生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不定期深入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解决具体问题。
4.整合和优化学习资源。整合委系统各单位力量,有针对性地研究、解答重大政策问题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中的现实问题,为党员干部学习提供参考。整合委系统各单位板报、宣传栏及网站等各类学习宣传阵地,建立联动互动机制,发挥整体效应。盘活图书、期刊、理论学习材料资源,开展流动图书进委系统单位及企业、工地活动,满足基层党员的学习需求。鼓励专家、学者以及其他专业知识和特殊技能的人员志愿为党员干部学习服务。
四、健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制度
(一)建立健全党组(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委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必须建立学习中心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领导学习责任。要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完善个人自学、集体研讨、专题调研、检查考核、学习通报以及学习档案管理等制度,中心组成员每季度自学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做到学习有笔记、有记录、有学习心得,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中心组每季度集中研讨不少于1次。
(二)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各个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推荐学习书目,落实学习措施,采取个人自学、“三会一课”以及“读书会”、“读书日”、“读书周”、“读书月”、“科技周”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活动。
(三)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全员培训制度。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党员干部全员培训计划,科学安排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晋职培训、理论培训等。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每年累计不少于110学时,其他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不少于80学时。
(四)建立健全专题调研制度。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基层或工地调研每年不少于60天,每个领导干部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2个调研课题,撰写1—2篇有份量的调研报告,形成对工作有指导作用的意见和举措。
(五)建立健全学习成果转化制度。通过集体交流、信息反映等多种形式,促进学习教育成果及时运用于城市建设决策中,使学有所用、学有所为、学有所值成为委系统的共同信念,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学习热情。探索建立学习激励机制,制定创建学习先进党组织的奖励办法。
(六)建立述学评学考学机制。党员领导干部在每年工作总结和述职时,要向组织和单位全体干部汇报个人学习情况。在述学基础上,采取座谈会和填写无记名测评表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学习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和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委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把学习情况作为评议党员、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理论素养、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注重学习的用人导向。
(七)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列入本单位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内容。积极拓宽投入渠道,创新投入机制,不断加大对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场所等教学资源的整合和投入力度,使各种学习载体功能日趋完善,为党员学习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五、切实加强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成立市城乡建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委系统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承担具体的组织协调联络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牵头、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负责协调、各单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级本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全面负责、抓好落实。要加大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投入,各单位要根据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安排相应的专项经费并列入预算,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坚持率先垂范,务求整体推进。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织中心组学习,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推动各党支部的学习,尤其是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求知欲和积极的进取精神,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学习上,力争多学、深学,在全面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上走在前面,在学习掌握现代科学知识上走在前面,在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上走在前面。各单位党组织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机关与企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的不同情况,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群体党员干部的特点,分别提出具体的任务和要求,确定相应的内容和形式,明确各自重点解决的问题,积极探索和创新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途径和办法,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造性地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
(三)坚持分类指导,突出实践特色。机关、企事业、建筑工地的基层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通过开展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事业、学习型建筑工地等创建活动,形成各具特色的学习品牌,推动我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开展。机关要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要求,开展学习型机关党组织创建活动。企事业单位要围绕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和增强经济活力、实力的要求,开展学习型企事业党组织创建活动。建筑工地要围绕服务员工、凝聚人心、优化管理、推进工程进度和产值、提高质量和安全、维护稳定等要求,开展学习型工地党组织创建活动。要注意抓好离退休人员、改制企业党员、下岗失业人员和工地流动人口中党员的学习,努力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任务覆盖到每个基层党组织、每个党员。
(四)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在科学理论普及和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中的重要作用。善于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力量,形成强大合力,不断增强新闻舆论宣传的互动性和吸引力,在委系统营造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浓厚氛围。各单位板报、宣传栏和网站要开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大意义、基本要求、重要举措,宣传各单位党组织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效,宣传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体会、实际行动。发挥学习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善于培育典型,注意从不同战线、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特别是从基层一线和普通党员中发现典型,深入挖掘和总结典型单位的新鲜经验、典型人物的感人事迹,不断扩大典型宣传的影响力。
(五)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学习效果。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和纪检监察室要根据工作实际,定期对委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各单位党组织应在每年12月中旬前向机关党委专题报送上一年度学习情况总结和本年度学习计划。要适时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推广先进经验,确保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整体推进。
联系电话:0771-4806200
电子邮箱:nnpz@163.com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绿港国际中心B4栋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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