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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南宁品正 编辑:南宁品正 发布时间:2011-05-21 浏览次数:2647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深化和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保证创先争优活动在市城建委系统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在我委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的需要;是机关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需要;是进一步激发各单位党组织生机活力,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履行职责、争创一流业绩、科学推进城市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各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需要;是推进“四个年”、“五场攻坚战”的需要。

二、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坚持从我委实际出发,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1、推动科学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切实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落实推动城市建设发展的规划、思路、举措,为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认真履行职责,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联系群众、凝聚人心、服务社会、树立形象的作用,工作中及时了解掌握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有针对性地做好排忧解难、思想引导和矛盾化解工作;要加强监管,维护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要倾心维权,保护建筑企业和广大农民工的合法利益,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社会环境;要广泛宣传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坚持依法行政,清廉从政,为民勤政,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使各单位工作作风得到改进和加强,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服务面有大幅拓展,爱岗敬业、依法行政、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念更加牢固,在推动和谐社会、和谐机关建设中发挥出应有作用。

3、服务人民群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完善服务机制,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深入开展“工地党旗红,先锋促生产”、“结对共建、先锋同行”等活动,建立起促转变、调结构,服务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机关党组织与基层党组织与工地党组织联系制度,定期开展走访和送温暖活动,体现党的关怀、体贴和帮助;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发挥平台作用,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关心干部职工疾苦,全面落实党组办实事工作,增强系统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服务举措,推动服务型机关建设,政风行风评议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 

4、加强基层组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针对实施新的“三定”方案,优化系统基层党的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落实组织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落实党的中心工作中的服务和保证作用。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使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高素质的党员队伍建设取得新的成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加突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要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引导和促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上创先争优,在务实创新、创造工作业绩上创先争优,在坚持学习、提高能力素质上创先争优,在改进作风、为民服务上创先争优,在从严要求、展示社会形象上创先争优。

三、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积极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好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建设业务和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中表现突出。三是带头服务群众。主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积极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活动安排

从2010年6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89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做好动员的基础上,各单位要坚持抓好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引导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2010年重点以“结对共建,先锋同行”活动为主题,为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打下坚实基础。2011年重点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系列活动,适时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进行研讨,及时推广经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2012年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举办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展示,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搞好动员。成立市城建委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在委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委党组书记、主任高新任组长;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唐咸兴,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梁文任副组长;委领导班子成员、委机关党委委员、委人事教育科科长黄萍、委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机关党委,市建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梁文任主任,机关党委书记陆丽凤任副主任,委副调研员孙丽萍、黄少古,委第一党支部书记杨廷华、第二党支部书记韦 选、第三党支部委员姚彩霞及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在7月初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作出部署。各单位党组织负责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担负起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市委部署的相关工作,及时制定实施方案,作出动员部署。

(二)作出公开承诺,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各单位党组织要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党员要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监督。各单位在做好动员的基础上,要坚持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

(三)确定载体,搞好结合。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要以“五个好”、“五带头”为标准和目标,全面开展争创活动。我委2010年以“结对共建、先锋同行”活动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便于党员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找准活动开展的着力点,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活动载体要保持稳定性、连续性、活动内容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党组织建设年”、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紧密结合,丰富创建内容和形式;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紧密结合,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把创先争优活动与经常性党建工作紧密结合,将主题实践活动、主题党日活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性分析等工作切实融入创先争优活动中。

(四)做好群众评议、领导点评工作。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以适当方式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委党组结合开展“结对共建、先锋同行”活动,组织开展对机关各部门和委系统各单位满意度测评工作,逐步建立评价监督机制。

(五)营造氛围,典型示范,评选表彰。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宣传橱窗、宣传板板等形式,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积极宣传学习各方面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委党组将适时开展评比表彰工作。

(六)统筹兼顾、注重实效。要妥善处理好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进城市建设工作和其它日常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统筹兼顾,共同推进。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准确把握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内容,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进城市建设发展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深化学习、深入实践、推动发展上狠下功夫,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委系统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市委的要求和本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委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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