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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印发《关于在南宁市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工地党旗红 先锋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南宁品正 编辑:南宁品正 发布时间:2011-05-21 浏览次数:41204
驻邕各建设单位、建筑企业、监理企业、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公用事业企业、委系统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工作,切实提高建筑工地党的建设工作科学化水平,经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在南宁市建筑施工企业广泛开展“工地党旗红,先锋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
                                                                                                                                2010年6月22日

 

主题词:“工地党旗红 先锋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 实施意见 通知              
抄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市委副书记刘长林,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周家斌,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雷应敏,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   
抄送:各县(城区)委组织部、各位委领导、委机关科室、党政办存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10年6月22日印         
                                             (共印120份)

 

关于在南宁市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工地党旗红 先锋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探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南宁市建筑工地党的建设工作,根据南宁市委组织部的部署,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决定从2010年开始,连续三年在南宁市建筑工地广泛开展“工地党旗红,先锋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的意义

建筑工地党组织担负着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责任,是推进项目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工作的战斗堡垒。近年来,我们按照市委和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八桂先锋行”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使党的先进性在建筑企业得到充分发挥。在新形势下,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有些建筑工地还存在党组织没有覆盖到位,党组织建设基础薄弱,党员队伍的素质能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够强等问题,尤其是进城务工的党员,他们的党组织关系还在原所在地,因繁忙的工作和环境的限制,不太愿意表明自己的身份,成了工地上的“隐形党员”。开展“工地党旗红,先锋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决议精神、开展“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有力举措。通过开展这项主题活动,探索在工地设立党员服务站的模式,架起与工地党员和务工人员沟通的桥梁,让游离在党组织之外的“隐形党员”找到自己的家,并重新获得归属感,进而强化党组织功能,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我市改革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10〕62号)精神,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这条主线,牢牢把握提高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这个新要求,坚持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八桂先锋行”、“绿城党旗红”为总载体,通过落实责任、整合资源、强化保障、创新载体,着力解决建筑工地党组织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夯实党组织建设科学发展的基础,着力激发工地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创造力,着力提升建筑工地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为促进项目进度与产值、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和谐工地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委系统和各建筑企业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开展好“工地党旗红,先锋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开创我市建筑工地党建工作新局面。

三、目标任务

工地党建的主要任务,概括为“四个三”,即抓好扩大工地党员服务站覆盖面、激发工地党员服务站活力、发挥工地党员在提升工程建设水平的主体作用“三个重点”;促进推荐发展党员的模式、党员服务站活动的方式、工地党员在提升工程建设水平的主体作用发挥的形式“三项创新”;实现党建工作行业管理部门与建筑工地联动、机关与基层联动、党组织与党员联动“三个联动”;强化责任保障、工作保障、制度保障“三项保障”。2010年,重点打造工地党建试点项目,在全市建筑工地选取和确立12个党建试点工地,以点带面,带动全市工地党建工作创新发展。通过三年努力,工地“党员服务站”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工地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工地党建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保障更加有力,工地党员服务站建设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一) 规范工地党组织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中建、区建、市建和外来建筑企业的党组织,在保持原隶属关系不变的前题下,要到市城乡建委“工地党旗红,先锋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无隶属关系的新成立工地党支部,要到所在地的县区组织部门申报、审批;建筑工地党组织的建立、撤销和隶属关系变更,必须履行审批程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灵活组建工地“党员服务站”。按照“有党员抓组建,无党员抓发展,有组织抓规范,无组织抓指导”的思路,着力扩大建筑工地党员服务站的工作覆盖面。一是条件具备单独组建。工程总造价8000万以上,务工人员达200人以上工地,2名(包括流动党员)以上正式党员、生产较为稳定的建筑工地,单独组建“党员服务站”;已建立工地党组织的建筑企业,要求设立党小组,编入其党组织内的一个党小组,并参加组织活动。二是依托平台联合组建。对重点项目(包括道路施工、桥梁建设等市政工程)比较集中、正式党员不足2名的工地,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由建设单位牵头组建“党员服务站”。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单位、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协建;对于比较分散的工地党员(包括流动党员),也要按照“就近、就地”原则集中起来,建立党员服务站。三是认真开展试点工作。要选出一批工地规模较大、诚信度较高、符合组建条件,企业党组织机构完善,又有建立“党员服务站”愿望的建筑企业,作为第一批建筑工地“党员服务站”的试点单位。2010年,计划在大型项目工地设立“党员服务站”30个;在进城务工队伍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50人,对条件具备、符合要求的入党积极分子,向相关的组织部门推荐发展入党。四是着力提高“党员服务站”覆盖面。2010年规模以上(工程总造价8000万元)工地“党员服务站”覆盖面达到50%以上,规模以下覆盖面进一步提高;2011年规模以上覆盖面达到70%以上,规模以下覆盖面达到50%以上;2012年规模以上覆盖面达到90%以上,规模以下覆盖面达到70%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围绕扩大“党员服务站”覆盖面,以完善“党员服务站”网络为重点,不断加大“党员服务站”在建筑工地的组建力度

一要创造条件夯实基础。通过强化领导责任、制度建设、工作保障,充分发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增强行业管理的生机活力,活跃基层、打牢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行业管理部门和建筑工地“三位一体”的有效运行机制。如构建开放式党员教育体系,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职责,探索党群共建、结对共建、创先争优、廉政建设以及加强建筑劳务交易平台和建筑劳务培训基地建设,发放作业人员登记证、党员登记证等新途径,增强基层党组织在建筑工地的影响力,夯实党的群众基础,为提高工地党组织工作覆盖面创造条件。

二要创新工地“党员服务站”设置模式。探索在建筑工地、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建立“党员服务站”的新方法。采取“工地组建”、“多企组建”、“行业联建”、“事企联建”、“双向管理”等新模式,不断扩大工地“党员服务站”覆盖面和影响力,消除建筑领域工地党建“空白点”。

三要加大建筑工地“党员服务站”建设力度。党员服务站是流动党员温暖的家,是工地党员学习、活动的场所。在条件允许内,尽可能改善工地党员服务站环境和“硬件”设施,功能设置要一室多用,配置电脑网络、图书阅览、党员学习活动资料及党建制度、党务宣传版报等设施,满足工地开展党群活动、三会一课、电化教育、教育培训、党务公开等需要,使工地党员服务站成为联系党员、联系群众、互动交流的“党员之家”和务工人员的活动中心;要通过总结推广流动党员“双向管理”经验,了解工地党员和群众的愿望和诉求,热心为他们提供服务,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流动党员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帮助推荐介绍工作,对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给与适当补贴。在就业、交友、婚姻、家庭生活、小孩上学等方面给予关心和照顾。鼓励党员勇于亮出身份,挂牌上岗,发挥工地党员先锋岗和骨干党员的带头示范作用。

四要推行工地党员服务站工作“网格化”管理模式。坚持“筹建项目的同时筹建党员服务站,企业开工的同时建立党员服务站,部署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部署党建活动”的"三同时"工作思路,灵活组建党员服务站。

五要建立健全工地党建工作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组建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等党员服务站为突破口,通过"单独组建"、"挂靠组建"、"联合组建"、"编组共建"等多种形式,及时在条件成熟的工地建立党员服务站;暂不具备条件的建筑工地,由建筑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设立党员联络服务点,以及帮助建立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组织,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等办法开展工地党的工作,扩大党在工地的工作覆盖面,为建立"党员服务站"创造条件。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实行分类指导,采取一个工地一个对策的办法,帮助解决一些工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同时要引导企业做好党员统计、造册,发放党员登记证(包括从业人员登记证、平安卡发证的前期准备)及申报设立"党员服务站"工作。

(二)围绕激发党组织活力,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

深入开展"结对共建、先锋同行"主题活动,努力实现机关党组织和基层党组织"双赢"。在工地,广泛开展"为企业增效,为党旗增辉"和"劳动竞赛先锋行,共推进度促产值"等主题活动,并将活动延伸至清欠工作、工地五小设施建设和"民事企办"等新领域,扎实推进工地党员服务站建设,努力实现"五好"目标;积极推进驻工地党员"双重管理"模式,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深入开展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承诺"三带头"(带头遵纪守法、带头爱岗敬业、带头服务群众)和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创建活动,努力探索工地党员服务站和党员充分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在机关,深入开展"立足岗位比贡献、服务大局作表率"主题活动,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深化拓展"党员奉献、能帮就帮"和"结对共建、先锋同行"活动载体,并按照"1+2"的方式,对口帮扶,推进机关党建走在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

三)围绕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拓展党员队伍培训途径,推进学习型工地"党员服务站"建设 

一要加强工地“党员服务站”带头人队伍建设。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着力加强工地“党员服务站”负责人队伍建设。深入实施“领头雁”工程,加强工地“党员服务站”负责人的培养、管理、选拔工作,切实选好配强。进一步明确工地“党员服务站”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工地“党员服务站”负责人工作的规章制度,努力实现工地“党员服务站”负责人工作的规范化。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工地“党员服务站”负责人报酬待遇,并逐步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二要加强工地党员队伍建设。针对不同工地的党建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党员长期受教育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工地课堂”等培训活动,扎实推进工地党员大培训活动。创新工地党员教育培训方式,建筑工地“党员服务站”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媒手段,丰富和活跃党内生活,依托党员网络远程教育平台、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党建网、市城乡建委局域网及运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博客等多种信息技术手段,加快推进“网络党建”, 不断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三要培植建筑企业的文化建设。以农民工文化艺术节的送演出、送电影、送知识、送书籍等为契机,丰富劳务人员的文化生活。四要发挥工地业余学校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务工人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建筑施工安全基本知识、技能基础知识、维权维稳知识及参加卫生防疫基本常识等方面的培训,激发工地党员和农民工自尊、自爱、自重、自强的热情,积极引导建筑企业服从行业管理、自觉守法经营,引导从业人员主动合法维权、维护社会稳定。五要开展廉政文化进单位、进建筑工地活动。以“敬廉崇洁、诚信守法”为主题,促进“和谐工地、和谐建筑”活动的发展。

(四)加大工地党建工作联动的管理力度。实行工地党建工作与工程招投标活动、安全文明措施费和工程管理费挂钩。工地“党员服务站”的设立和党建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核拨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核查条件之一;建筑企业在参与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应对建筑工地党组织建设和设立工地“党员服务站”作出承诺,并将工地党建经费纳入施工企业的工程管理费;上年度获得国家、自治区、市级党建工作先进奖项的企业,下年度按最高奖项分别给予增加5次、4次、3次投标机会,企业可在随机抽取落榜时提出使用。

(五)充分调动和发挥工地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工地党员激励机制,对重要和艰苦的工作岗位,建筑企业在工作考核的基础上,尽可能向工地党员倾斜,如施工总工长、劳务班组长、材料采购和仓库保管等岗位。要对表现优秀的骨干党员予以评先表彰,并推荐为劳模或发放适当的津贴,让工地党员感觉到“与众”不同的同时,体现工地党员的价值,发挥骨干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学习专业技能、服从行业管理、自觉守法并带领工地农民工依法维权,维护社会稳定安宁;各建筑工地“党员服务站”要加强横向交流与联系,尽力为工地党员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让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切实解决党员的后顾之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建筑工地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市城乡建委党组统一领导,机关党委负责协调,市建筑管理处党支部牵头,委系统各单位党组织积极参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建筑工地党建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按照“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创新”的原则,推行工地“党员服务站”目标管理责任制,工地“党员服务站”要紧密联系自身的特点,制定并实施《党群工作策划书》。对取得突出成效的工地“党员服务站”,在一年一度的企业评先、评优和“邕城杯”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三)完善督查机制。要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的工地党建联系点制度,注重把党的力量比较薄弱、开展工作难度大的工地作为联系的重点。委系统各单位党组织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查指导,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工地党建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党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要把工地党建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委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述职述廉及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舆论引导。注重典型和榜样引导,建立工地党建示范点,并发挥示范点的带动辐射作用。通过树立工地“党员服务站”工作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和表彰突出成绩的集体、个人在工地党建工作中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果、新经验,努力营造重视、支持工地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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